江蘇能源監管辦積極發揮能源監管職能,認真落實十九大報告提出的“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要求,主動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大局,多項工作列入《省政府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務百項重點工作》,并圍繞“深入推進供給側改革”、“在更高層次上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動重點領域改革落地見效”三大主要任務,細化序時進度和工作安排,確保各項重點工作統籌推進、有效開展。
一是繼續抓好降成本重點工作。預計實施電力直接交易1800億千瓦時左右,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約35億元。
二是進一步加強能源供應保障。今年已相繼開展了春節、全國“兩會”保電專項督查,將繼續開展電力迎峰度夏及防汛防臺安全督查和迎峰度冬保電專項督查,加強電網安全運行監管;開展可再生能源消納調度、光伏發電、調度交易秩序等專項監管,優先保證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全額收購,核電機組按能力安排發電,增加天然氣機組發電量,燃煤機組優先安排容量大、效率高和排放少的機組發電。
三是扎實推進價格、配售電改革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跟進國家能源局工作要求開展跨區域輸電價格監審,開展電網企業財務成本專項監管,加強電價及電網企業財務成本監管;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增量配電市場改革,在調研基礎上陸續頒發增量配電業務許可證,推進增量配電網項目。 |